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113年度上半年職能培育(職前訓練)暨職能進修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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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113年度上半年職能培育(職前訓練)暨職能進修課程

【職能培育(職前訓練)課程】請參閱113年度上半年職能培育(職前訓練)招生簡章第3至7頁

一、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,每日08:30~17:05。

※ 「電腦實務應用」週一至週四,每日08:30~17:05。

※ 「托育及坐月子服務人員」週一至週五,每日08:30~15:10。

二、上課地點:

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(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)。

※「照顧服務員(11303班次)」部分天數之上課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婦女支持培力中心
(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8樓)。

三、招訓對象:

年滿15歲以上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或待業者,詳細課程內容及招生報名資格請參閱招生簡章。

四、報名方式:

(一) 郵寄報名:

至本學院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後,備妥相關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學院各群組。

(二)現場報名:

每班次僅開放兩日現場報名,分別為報名截止日及報名截止前一日,受理時間為09:00-12:00及13:30-16:30,受理地點本學院行政大樓1樓志工服務台,其餘日期仍僅受理郵寄報名。

五、報名日期:依職能培育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內受理報名作業。

六、報名應備文件(包含共同應繳資料及個別應繳資料)如下:

(一) 共同應備資料:

1、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1份。

2、各職科「報名資格」所列條件之證明文件(如:學歷證件、證照…等,詳見本簡章第3至11頁「113年度上半年職能培育課程一覽表」)。

(二) 個別應備資料:

如符合「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」或就業服務法第24條「特定對象者之失業者」,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(詳見本簡章第16至18頁「參訓者資格條件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對照表」)。

▲凡報名參訓者(職能培育課程)皆須接受甄試(面試),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
【職能進修課程】請參閱113年度上半年職能進修招生簡章第3至17頁

一、上課時間: 各職科上課時段不同,請參閱招生簡章。

二、招訓對象:年滿15歲以上之培養第二專長或進修者,詳細課程內容及招生報名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。

三、報名方式:僅採網路報名(非報名期間內不予受理報名作業)。

四、報名日期:依職能進修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內受理報名作業。

五、退費標準(小數點均無條件進位計算):

(一)開訓前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。

(二)參訓時數未超過全期時數三分之一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。

(三)參訓時數超過(含)全期時數三分之一退訓者,不予退費。